发证产品及标准 第四条 本细则发证产品定义、范围及单元划分 (一)定义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指从业人员为防御物理、化学、生物等外界因素伤害所穿戴、配备和使用的各种护品的总称。 (二)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本细则规定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本细则规定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按企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生产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产品,属于本细则列出的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范畴或适用范围的,按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取证。 (三)本细则中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产品单元划分为:(见表1)。 表1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产品单元及说明 序号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 产品单元说明 备注 1 安 全 帽 普通型 包括塑料、玻璃钢、橡胶、金属、植物编织等。 特殊型覆盖普通型,多种特殊性能覆盖其中较少或单一特殊性能。 特殊型(防静电、电绝缘、侧向刚性、阻燃、耐低温,或上述功能的组合) 2 安 全 带 围杆作业 包括一般型、特殊型(阻燃、抗腐蚀、适合特殊环境,或上述功能的组合)。 - 坠落悬挂 区域限制 3 自 锁 器 —— 包括刚性导轨和柔性导轨,分为普通型、特殊型(耐高温、耐低温、耐水、耐油、耐粉尘,或上述功能的组合)。 - 4 速差自控器 —— 包括织带式、纤维绳式、钢丝绳式,分为普通型、特殊型(耐高温、耐低温、耐水、耐油、耐粉尘,或上述功能的组合)、普通救援型、特殊救援型(耐高温、耐低温、耐水、耐油、耐粉尘,或上述功能的组合)。 - 5 安 全 网 平(立)网 包括P-宽×长、P-宽×长(阻燃)、L-宽×长、L-宽×长(阻燃)。 产品品种适用于平行原则。 密目式安全立网 包括ML-宽×长(A级)、ML-宽×长(B级)。 - 6 焊接眼面 防护具 钢板纸面罩 包括手持式、头戴式、安全帽与面罩组合式。 - 塑料面罩 焊接工防护眼罩 遮光号:1.2#、1.4#、1.7#、2#、2.5#、3#、4#、5#、6#、7#、8#、9#、10#、11#、12#、13#、14#、15#、16#。 滤光片 眼 镜 自动变光焊接 滤光镜 以明态遮光号/最亮的暗态遮光号-最暗的暗态遮光号。 7 防冲击眼 护具 眼 镜 包括L型、M型、H型。 - 眼罩 面罩 8 防护服 阻燃服 包括A级、B级、C级。 - 防静电服 包括A级、B级。 防静电 毛针织服 ———— 酸碱类化学品防护服(织物) 包括一级、二级、三级。 酸碱类化学品防护服(非织物) 9 足部防护 用品 防静电鞋 包括胶底皮(布)鞋、聚氨酯底皮(布)鞋、塑料底皮(布)鞋、全橡胶鞋、全聚合鞋,其中胶底皮(布)鞋、聚氨酯底皮(布)鞋、塑料底皮(布)鞋分为胶粘、模压、注射、线缝。 - 导电鞋 包括胶底皮(布)鞋、聚氨酯底皮(布)鞋、塑料底皮(布)鞋、全橡胶鞋、全聚合鞋,其中胶底皮(布)鞋、聚氨酯底皮(布)鞋、塑料底皮(布)鞋分为胶粘、模压、注射、线缝。 保护足趾安全 (防护)鞋 包括胶底皮鞋、聚氨酯底皮鞋、塑料底皮鞋、全橡胶鞋、全聚合鞋,其中胶底皮鞋、聚氨酯底皮鞋、塑料底皮鞋分为安全型胶粘、安全型模压、安全型注射、安全型线缝、防护型胶粘、防护型模压、防护型注射、防护型线缝,全橡胶鞋、全聚合鞋分为安全型、防护型。 产品品种适用于覆盖原则,安全鞋覆盖防护鞋 防刺穿鞋 包括胶底皮鞋、聚氨酯底皮鞋、塑料底皮鞋、全橡胶鞋、全聚合鞋,其中胶底皮鞋、聚氨酯底皮鞋、塑料底皮鞋分为胶粘、模压、注射、线缝。 - 电绝缘鞋 包括胶底皮鞋、聚氨酯底皮鞋、塑料底皮鞋、胶底布鞋、聚氨酯底布鞋、塑料底布鞋、全橡胶鞋、全聚合鞋,其中胶底皮鞋、聚氨酯底皮鞋、塑料底皮鞋分为6kV胶粘、6kV模压、6kV注射,胶底布鞋、聚氨酯底布鞋、塑料底布鞋分为5kV胶粘、5kV模压、5kV注射、15kV胶粘、15kV模压、15kV注射,全橡胶鞋、全聚合鞋分为6kV、10kV、15kV、20kV、30kV。 耐化学品的工业用橡胶靴 ———— 耐化学品的工业用模压塑料靴 ———— 多功能安全(防护)鞋(X) 包括胶底皮鞋、聚氨酯底皮鞋、塑料底皮鞋、全橡胶鞋、全聚合鞋,其中胶底皮鞋、聚氨酯底皮鞋、塑料底皮鞋分为安全型胶粘(X)、安全型模压(X)、安全型注射(X)、安全型线缝(X)、防护型胶粘(X)、防护型模压(X)、防护型注射(X)、防护型线缝(X);全橡胶鞋、全聚合鞋分为安全型(X)、防护型(X)。 注:X代表多功能型,可为抗刺穿(P)、导电(C)、防静电(A)、绝缘(I)、隔热(HI)、防寒(CI)、耐油(FO)、鞋座区域能量吸收(E)、防水(WR)、跖骨保护(M)、踝保护(AN)、透水性和吸水性(WRU)、抗切割(CR)、耐热接触(HRO)的组合。 产品品种适用于覆盖原则,安全鞋覆盖防护鞋,较多防护功能覆盖其中较少防护功能。 10 防护手套 耐酸(碱)手套 包括橡胶、乳胶、塑料,分为耐磨性(1~4)级+抗切割性(1~5)级+抗撕裂性(1~4)级+抗穿刺性(1~4)级。 耐酸碱手套覆盖耐酸手套和耐碱手套。 带电作业用绝缘 手套 包括橡胶、塑料,分为0级、1级、2级、3级、4级、A型(0~4)级、H型(0~4)级、Z型(0~4)级、R型(0~4)级、C型(0~4)级。 - 11 自吸过滤式 防毒面具 半面罩 包括塑料、橡胶、橡塑,分为直接式、导管式。 - 全面罩 过滤件 (A型、B型、E型、K型、CO型、Hg型、H2S型,可复合) 包括塑料过滤件和金属过滤件,过滤件按如下标记: 过滤件类型-防护气体类型-滤烟性能-防护级 过滤件类型为P、D、Z、T; 防护气体类型为A型、B型、E型、K型、CO型、Hg型、H2S型,可复合,特殊过滤件根据实际防护气体类型填写; 滤烟性能为P1、P2、P3,无滤烟性能无此项; 防护级为1、2、3、4,特殊过滤件无此项。 多种功能的过滤件可覆盖较少功能或单一功能的过滤件。 12 长管呼吸器 ———— 包括自吸式、连续送风式、高压送风式。 - 13 自给开路式 压缩空气 呼吸器 ———— 包括G-G-储气量、G-F-储气量。 - 14 自吸过滤式 防颗粒物 呼吸器 随弃式面罩 包括KN90、KN95、KN100、KP90、KP95、KP100。 注:全面罩无KN90和KP90级别。 - 可更换式半面罩 全面罩 15 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 密合型面罩 (正压式/负压式)+防护气体类型 包括防护气体类型、颗粒物防护级别,或以上组合。 注: 防护气体类型:A1、A2、A3、B1、B2、B3、E1、E2、E3、K1、K2、K3、NO、Hg、CO、AX、SX,或以上组合。 颗粒物防护级别:P95、P100。 多种功能的防护气体类型可覆盖较少功能或单一功能的防护气体类型。 开放型面罩+防护气体类型 送气头罩+防护气体类型 注:1.平行原则指各产品之间的产品性能或工艺没有关联、互相独立。 2.覆盖原则指本单元产品可高覆盖低、大覆盖小、复杂覆盖简单或代表性产品等。
第五条 本细则发证产品应执行的产品标准和相关标准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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