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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保产品认证

中国环保产品认证

1   简介
中国环境环保产品认证的前身为国家环境保护部实施的环保产品认定。1996年,根据国务院赋予的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建立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的职能,开创了我国环保产品认定制度;2000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下发<关于调整环保产品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发[2000]130号),将环保产品认定工作委托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进行;2005年,为适应国家新的认证制度的需要,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大力支持下,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承担环保产品认证工作。
环保产品认证的模式:
产品检验+工厂质量体系检查+认证后监督
产品检验依据国家相关环保产品标准
工厂质量体系检查依据<工厂质量能力保障要求> (CCAEPI-GK-305)
 
2   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 标志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标志样式
1、标志主体图案由两部分组成,******部分是主标志,由英文部分和中文部分组成,英文部分为半开口椭圆形图案;中文部分,在英文部分的正上方,由“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十个汉字组成,第二部分为标志辅助说明部分,内容为证书编号,在英文标志的正下方,由英文字母和数字以及短横线组成,标志图案整体风格和谐、简洁、庄重、醒目。
2、标志图案主色调采用绿色和黑色,背景为白色,绿色和白色象征环保和洁净,黑色突出庄重和权威。
3、图案中间英文字母CEP是“Certification for Environmental Products(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的缩写;包裹CEP的大写字母C,代表中国(CHINA)。整个图案英文字母缩写CCEP寓意是“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与标志上方的中文相互对应。
4、CEP 发音“赛普”,易上口,且容易记住。
5、标志下方的“CCAEPI-EP-200X-XXX”为获证企业的证书编号。证书编号置于CCEP标志正下方,字体为Times New Roman。
6、标志名称: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标志,也可简称CCEP认证标志。
★重庆军标认证★重庆质量认证★重庆知识产权认证★重庆CE认证★重庆AS9100认证★重庆CRCC认证★重庆ISOTS22163认证★重庆CMA认证★重庆CNAS 认证★重庆CCCF认证★重庆ISO27001认证★

3  管理规定
环保产品认证证书
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管理规定
1.1为加强对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管理,维护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工作的质量与信誉,根据CNAS—GC0
1:2006《认证证书管理实施指南》和GB/T 27027-2008 《认证机构对误用其认证标志采取纠正措施的指南》,制定本
办法。
1.2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以下简称认证中心,英文缩写CQC)在认证活动中,对通过认证的产品使用专用的标志。
1.3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是证明环境保护产品符合认证要求和准许产品使用认证标志的法定证明文件。
1.4 对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具有所有权,凡获证单位均应按本规定要求,规范使用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
2. 认证证书及使用规定
2.1认证证书由认证中心统一印制。
2.2 认证证书,镶嵌CQC认证中心标志图形和环境保护产品认证标志。
2.3认证证书包括证书编号、持证单位名称及地址、生产厂名称及地址、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认证依据的标准或技术要求、认证模式、证书有效期、发证机构名称等信息。
2.4 认证证书使用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愿继续认证的企业应在有效期终止前三个月重新提出申请;不重新认证企业,不得继续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
2.5 认证证书超过有效期或因其他原因需要企业重新申请认证时,其申请、认证程序与初次申请认证程序相同。
2.6认证证书持有者可在产品广告、产品宣传上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认证证书持有者可在工程招标、产品销售过程中,向顾客出示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
2.7认证证书一般为中文版本,中英文对照版本解释以中文为准。
3. 标志及使用规定
3.1 认证中心统一规定认证标志的使用。
3.2 认证证书持有者,应在获证产品及其包装物、产品使用说明书等场所恰当使用认证标志。
3.3 认证标志可按标准图形等比例缩放,不得变形使用。
4 认证证书标志的更换、暂停使用和撤消
4.1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重新换证:
(1) 认证证书持有者变更;
(2) 产品型号、规格变更,经确认仍可满足有关认证中标准的要求;
(3) 认证产品的标准变更,经确认可满足变更后的标准要求。
4.2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将暂停使用认证证书:
(1)不能保持产品技术性能指标稳定合格;
(2)监督性检查时,发现认证的产品及生产条件已不符合认证要求;
(3)用户对获得认证的产品提出投诉,并经查实确有严重质量问题的;
(4)认证证书或标志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
4.3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由CCAEPI注销认证证书,责令停止使用认证标志:
(1) 由于认证标准或技术要求的变更,达不到变更后的认证标准或技术要求,不再申请认证的;
(2) 认证证书持有者未在认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认证中心重新申请认证的。
4.4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撤销认证证书,禁止使用认证标志,并向社会公布。
(l)年度工厂监督检查或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
(2)整改期满不能达到整改目标;
(3) 认证产品质量严重下降,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给用户造成损害;
(4)因持证产品质量问题,受到当地环保部门处罚;
(5) 转让认证证书,不按规定使用认证标志;
(6)拒不交纳年检费用或年金;
(7)没有正当理由而拒绝工厂监督性检查的。
4.5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合格证书和标志的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出售、借用或冒用;未参与认证或没有通过认证的
企业、分厂、联营厂和附属厂均不得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4.6 认证证书持有者应按《环境保护产品认证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向认证中心交纳年度监督检查费和标志使用费
 ★重庆军标认证★重庆质量认证★重庆知识产权认证★重庆CE认证★重庆AS9100认证★重庆CRCC认证★重庆ISOTS22163认证★重庆CMA认证★重庆CNAS 认证★重庆CCCF认证★重庆ISO27001认证★

4环保产品认证范围

702001 家用电冰箱
2017-01-22702003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
2011-08-02702101 太阳热水系统
2011-08-02702102 燃气灶具
2011-08-02702103 家用吸油烟机
2011-08-02702104 数字投影机
2011-08-02702105 商用燃气灶具
2016-08-15702106 低温保存箱
2011-08-02702201 电脑控制高速平缝缝纫机
2011-08-02703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
2017-08-08703002 水性涂料
2017-08-08703114 防水涂料
2011-08-02703003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
2017-08-08703004 粘合剂
2011-08-02703006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壁纸
2011-08-02703007 陶瓷砖
2011-08-02703008 包装用降解聚乙烯薄膜
2011-08-02703009 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
2011-08-02703010 资源综合利用型建筑装饰材料
2011-08-02703012 洗涤剂类产品
703013 橱柜
2011-08-02703014 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替代产品
2011-08-02703016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
2011-08-02703017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混凝土外加剂
2011-08-02703018 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
2011-08-02703021 再生纸制品
2011-08-02703023 消毒剂
2011-08-02703028 卫生杀虫剂
2011-08-02703029 建筑装修材料 天然石材环保产品
2011-08-02703031 格栅除污机
2011-08-02703032 刮泥机
2011-08-02703033 吸泥机
2011-08-02703034 供水排水用铸铁闸门
2011-08-02703035 旋转式滗水器
2011-08-02703036 行车式提板刮渣刮砂机
2011-08-02703037 旋流式沉砂除砂系统
2011-08-02703038 气浮水处理设备
2011-08-02703039 曝气机
2011-08-02703040 带式浓缩脱水一体机
2017-11-16703041 固体废物填埋场专用聚乙烯土工膜
703042 水处理用溶药搅拌设备
2011-08-02703043 供排水用螺旋提升泵
2011-08-02703044 湿式烟气脱硫除尘净化塔
2011-08-02703045 卧式螺旋卸料沉降离心机
2011-08-02703046 离心式污水泵
2011-08-02703047 垃圾滚筒筛
2011-08-02703048 离心式潜污泵
2011-08-02703049 纯水机
2011-08-02703050 生活垃圾焚烧炉
2011-08-02703051 医疗废物焚烧炉
2011-08-02703052 反渗透水处理设备
2011-08-02703053 冷热饮水机
2011-08-02703054 水处理剂
2011-08-02703057 超滤水处理设备
2011-08-02703058 潜水搅拌机
2017-07-14703059 电除尘器
2011-08-02703060 袋式除尘器
2011-08-02703061 厢式压滤机和板框压滤机
2011-08-02703062 潜水轴、混流泵
2011-08-02703063 源水(地表水)净化设备
703064 活性炭净水器环保产品
2011-08-02703065 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 环保产品
2011-08-02703066 生物接触氧化法污水净化器 环保产品
2011-08-02703067 离子交换设备 环保产品
2011-08-02703068 玻璃钢集水槽 环保产品
2011-08-02703069 工况法汽车排放测试系统 环保产品
2011-08-02703070 隔声设备
2011-08-02703071 吸声设备
2011-08-02703072 消声设备
2011-08-02703073 曝气器
2011-08-02703074 食品包装/容器类产品 纸和生物降解材料制品
2011-08-02703075 食品包装/容器类产品 复合材料制品
2011-08-02703077 食品包装/容器类产品 塑料制品
2011-08-02703078 食品包装/容器类产品不饱和聚酯玻璃钢制品
2017-11-06703079 食品包装/容器类产品 陶瓷制品
2011-08-02703084 家用电冰箱
2011-08-02703093 空气净化器
2018-02-01703096 家具
2011-08-02703097 鞋
2011-08-02703098 纺织品、服装
703101 卫浴
2011-08-02703100 紧凑型荧光灯
2011-08-02703099 空气净化器
2011-08-02703102 室内木质门
2011-08-02703105 儿童家具
2011-08-02703106 双端荧光灯含汞量
2011-08-02703108 钢琴
2018-01-18703110 印刷品
2018-05-14703111 民族弦鸣乐器
2017-07-19703113 硅藻泥装饰壁材
2018-01-22703115 垃圾处理装置
2018-04-25703116 工业废气处理净化装置
2011-08-02703201 环保产品(II型)
★重庆军标认证★重庆质量认证★重庆知识产权认证★重庆CE认证★重庆AS9100认证★重庆CRCC认证★重庆ISOTS22163认证★重庆CMA认证★重庆CNAS 认证★重庆CCCF认证★重庆ISO27001认证★


5   中国环保产品认证程序
一、 准备阶段:
1、 企业须知:企业应通过网站了解中国环保产品认证的基本原则、认证产品种类和认证标准。
2、 自我评估:企业根据中国环保产品认证的要求初步确定自身产品是否符合中国环保产品认证的申请条件。企业可进行自我评价或聘请咨询机构为其进行初审。
3、 注意事项:企业在申请Ⅲ型环境标志通过之前,应首先确定自己产品质量和环境各项指标达到企业所执行的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或企业标准。
二、 提出申请阶段:
1、 填写申请书:
企业可向中标认证中心索要或从网站上下载申请书和初审表,详细填写申请书和初审表各项内容,并按照申请书上所附清单准备尽量详细的材料。
2、 准备材料:
企业须按申请书中所列清单准备材料。
企业应注意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企业所执行的质量标准中各项指标及规定方法为产品做检测,且检测报告应为依据相应质量标准的全项检验报告。
企业申请的所有型号的产品均应有检测报告,且应为申请日期前的一年内出具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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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文件资料审核及补充阶段:
中标认证中心收到企业提交的文件资料后将向企业下发受理认证申请通知书,企业所提交的材料经中标认证中心文件初审如不完全或内容不够详细,则会收到由中标认证中心出具的文审通知书,企业须按照文审通知书上的不符合项尽快补全材料。补全的材料经认证中心文件复审。
四、 签订认证合同阶段:
1、 寄发合同:中标认证中心确定签订合同,则将一式两份的合同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后,给企业寄发,合同中将明确规定认证费用。
2、 确认合同:企业认真阅读合同后,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企业公章,将其中一份寄回中标认证中心,另外一份留企业保存。
五、 缴纳费用阶段:
企业收到合同之后,应尽快按合同上写明的认证费用将款汇至指定银行帐户,并将底单传真至中标认证中心。以便安排现场审查及后续工作。
六、 现场审查阶段:
中标认证中心收到汇款底单之后,将组成审查组,同时与企业联系确认审查时间,并将审查计划及审查大纲传真给企业,企业可按照审查计划来安排当天的现场审查。
七、 抽样检测阶段:
1、 现场抽样:
现场审查人员将在企业审查现场抽取申请认证产品样品,由中标认证中心送至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一般检测产品最主要的环保指标。
2、 付费:
企业在收到中标认证中心下发的检验付费通知单后,应尽快将指定金额汇至检测机构,并将付款底单传真至中标认证中心,以便检测机构尽快出具检验报告。
3、 检验报告:
检测机构出具检验报告后,中标认证中心将检验报告正本寄回企业,副本留存中标认证中心归档。
八、 取得证书:
1、 报告阶段:
中标认证中心将根据现场审查情况及检验结果情况撰写综合审查报告,并对综合审查报告进行评审。
2、 评定阶段:
综合审查报告将送交技术审查委员会,技术审查委员会将对企业申请认证的所有材料进行综合评定。
3、批准阶段:
技术审查委员会将企业申请认证材料上报认证中心主任处,由中心主任批准。办理注册手续,并向合格企业颁发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
九、 监督管理:
1、 使用标志:
企业应在证书有效期内(中国环保产品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按规定使用中国环保产品认证标志。
2、 年度监督:
证书有效期内,企业每年应按规定进行年度监督,年度监督时由中标认证中心与企业联系进行现场审查,企业应准备一年之内的检验报告及其他相关材料。
十、 复评审查:
企业应在证书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中标认证中心提出复评申请,复评申请程序同初次认证申请程序。
★重庆军标认证★重庆质量认证★重庆知识产权认证★重庆CE认证★重庆AS9100认证★重庆CRCC认证★重庆ISOTS22163认证★重庆CMA认证★重庆CNAS 认证★重庆CCCF认证★重庆ISO27001认证★


 
6   简介
中国环境环保产品认证的前身为国家环境保护部实施的环保产品认定。1996年,根据国务院赋予的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建立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的职能,开创了我国环保产品认定制度;2000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下发<关于调整环保产品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发[2000]130号),将环保产品认定工作委托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进行;2005年,为适应国家新的认证制度的需要,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大力支持下,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承担环保产品认证工作。
环保产品认证的模式:
产品检验+工厂质量体系检查+认证后监督
产品检验依据国家相关环保产品标准
工厂质量体系检查依据<工厂质量能力保障要求> (CCAEPI-GK-305)
★重庆CCC认证★重庆CCCF认证★重庆环保产品认证★重庆节能产品认证★四川CCC认证★四川CCCF认证★四川环保产品认证★四川节能产品认证★重庆十环认证★四川十环认证★重庆CQC标志认证★


 7   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 标志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标志样式
1、标志主体图案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主标志,由英文部分和中文部分组成,英文部分为半开口椭圆形图案;中文部分,在英文部分的正上方,由“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十个汉字组成,第二部分为标志辅助说明部分,内容为证书编号,在英文标志的正下方,由英文字母和数字以及短横线组成,标志图案整体风格和谐、简洁、庄重、醒目。
2、标志图案主色调采用绿色和黑色,背景为白色,绿色和白色象征环保和洁净,黑色突出庄重和权威。
3、图案中间英文字母CEP是“Certification for Environmental Products(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的缩写;包裹CEP的大写字母C,代表中国(CHINA)。整个图案英文字母缩写CCEP寓意是“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与标志上方的中文相互对应。
4、CEP 发音“赛普”,易上口,且容易记住。
5、标志下方的“CCAEPI-EP-200X-XXX”为获证企业的证书编号。证书编号置于CCEP标志正下方,字体为Times New Roman。
6、标志名称: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标志,也可简称CCEP认证标志。
 
★重庆CCC认证★重庆CCCF认证★重庆环保产品认证★重庆节能产品认证★四川CCC认证★四川CCCF认证★四川环保产品认证★四川节能产品认证★重庆十环认证★四川十环认证★重庆CQC标志认证★

8  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管理规定
1.1为加强对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管理,维护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工作的质量与信誉,根据CNAS—GC0
1:2006《认证证书管理实施指南》和GB/T 27027-2008 《认证机构对误用其认证标志采取纠正措施的指南》,制定本
办法。
1.2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以下简称认证中心,英文缩写CQC)在认证活动中,对通过认证的产品使用专用的标志。
1.3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是证明环境保护产品符合认证要求和准许产品使用认证标志的法定证明文件。
1.4 对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具有所有权,凡获证单位均应按本规定要求,规范使用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
 
★重庆CCC认证★重庆CCCF认证★重庆环保产品认证★重庆节能产品认证★四川CCC认证★四川CCCF认证★四川环保产品认证★四川节能产品认证★重庆十环认证★四川十环认证★重庆CQC标志认证★
 
9    认证证书及使用规定
2.1认证证书由认证中心统一印制。
2.2 认证证书,镶嵌CQC认证中心标志图形和环境保护产品认证标志。
2.3认证证书包括证书编号、持证单位名称及地址、生产厂名称及地址、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认证依据的标准或技术要求、认证模式、证书有效期、发证机构名称等信息。
2.4 认证证书使用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愿继续认证的企业应在有效期终止前三个月重新提出申请;不重新认证企业,不得继续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
2.5 认证证书超过有效期或因其他原因需要企业重新申请认证时,其申请、认证程序与初次申请认证程序相同。
2.6认证证书持有者可在产品广告、产品宣传上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认证证书持有者可在工程招标、产品销售过程中,向顾客出示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
2.7认证证书一般为中文版本,中英文对照版本解释以中文为准。
 
★重庆CCC认证★重庆CCCF认证★重庆环保产品认证★重庆节能产品认证★四川CCC认证★四川CCCF认证★四川环保产品认证★四川节能产品认证★重庆十环认证★四川十环认证★重庆CQC标志认证★
 
10   3. 标志及使用规定
3.1 认证中心统一规定认证标志的使用。
3.2 认证证书持有者,应在获证产品及其包装物、产品使用说明书等场所恰当使用认证标志。
3.3 认证标志可按标准图形等比例缩放,不得变形使用。
4 认证证书标志的更换、暂停使用和撤消
4.1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重新换证:
(1) 认证证书持有者变更;
(2) 产品型号、规格变更,经确认仍可满足有关认证中标准的要求;
(3) 认证产品的标准变更,经确认可满足变更后的标准要求。
4.2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将暂停使用认证证书:
(1)不能保持产品技术性能指标稳定合格;
(2)监督性检查时,发现认证的产品及生产条件已不符合认证要求;
(3)用户对获得认证的产品提出投诉,并经查实确有严重质量问题的;
(4)认证证书或标志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
4.3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由CCAEPI注销认证证书,责令停止使用认证标志:
(1) 由于认证标准或技术要求的变更,达不到变更后的认证标准或技术要求,不再申请认证的;
(2) 认证证书持有者未在认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认证中心重新申请认证的。
4.4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撤销认证证书,禁止使用认证标志,并向社会公布。
(l)年度工厂监督检查或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
(2)整改期满不能达到整改目标;
(3) 认证产品质量严重下降,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给用户造成损害;
(4)因持证产品质量问题,受到当地环保部门处罚;
(5) 转让认证证书,不按规定使用认证标志;
(6)拒不交纳年检费用或年金;
(7)没有正当理由而拒绝工厂监督性检查的。
4.5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合格证书和标志的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出售、借用或冒用;未参与认证或没有通过认证的
企业、分厂、联营厂和附属厂均不得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4.6 认证证书持有者应按《环境保护产品认证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向认证中心交纳年度监督检查费和标志使用费
 
11   二、中国环保认证
702001 家用电冰箱
2017-01-22702003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
2011-08-02702101 太阳热水系统
2011-08-02702102 燃气灶具
2011-08-02702103 家用吸油烟机
2011-08-02702104 数字投影机
2011-08-02702105 商用燃气灶具
2016-08-15702106 低温保存箱
2011-08-02702201 电脑控制高速平缝缝纫机
2011-08-02703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
2017-08-08703002 水性涂料
2017-08-08703114 防水涂料
2011-08-02703003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
2017-08-08703004 粘合剂
2011-08-02703006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壁纸
2011-08-02703007 陶瓷砖
2011-08-02703008 包装用降解聚乙烯薄膜
2011-08-02703009 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
2011-08-02703010 资源综合利用型建筑装饰材料
2011-08-02703012 洗涤剂类产品
703013 橱柜
2011-08-02703014 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替代产品
2011-08-02703016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
2011-08-02703017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混凝土外加剂
2011-08-02703018 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
2011-08-02703021 再生纸制品
2011-08-02703023 消毒剂
2011-08-02703028 卫生杀虫剂
2011-08-02703029 建筑装修材料 天然石材环保产品
2011-08-02703031 格栅除污机
2011-08-02703032 刮泥机
2011-08-02703033 吸泥机
2011-08-02703034 供水排水用铸铁闸门
2011-08-02703035 旋转式滗水器
2011-08-02703036 行车式提板刮渣刮砂机
2011-08-02703037 旋流式沉砂除砂系统
2011-08-02703038 气浮水处理设备
2011-08-02703039 曝气机
2011-08-02703040 带式浓缩脱水一体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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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中国环保产品认证程序
一、 准备阶段:
1、 企业须知:企业应通过网站了解中国环保产品认证的基本原则、认证产品种类和认证标准。
2、 自我评估:企业根据中国环保产品认证的要求初步确定自身产品是否符合中国环保产品认证的申请条件。企业可进行自我评价或聘请咨询机构为其进行初审。
3、 注意事项:企业在申请Ⅲ型环境标志通过之前,应首先确定自己产品质量和环境各项指标达到企业所执行的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或企业标准。

二、 提出申请阶段:
1、 填写申请书:
企业可向中标认证中心索要或从网站上下载申请书和初审表,详细填写申请书和初审表各项内容,并按照申请书上所附清单准备尽量详细的材料。
2、 准备材料:
企业须按申请书中所列清单准备材料。
企业应注意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企业所执行的质量标准中各项指标及规定方法为产品做检测,且检测报告应为依据相应质量标准的全项检验报告。
企业申请的所有型号的产品均应有检测报告,且应为申请日期前的一年内出具的报告。

三、 文件资料审核及补充阶段:
中标认证中心收到企业提交的文件资料后将向企业下发受理认证申请通知书,企业所提交的材料经中标认证中心文件初审如不完全或内容不够详细,则会收到由中标认证中心出具的文审通知书,企业须按照文审通知书上的不符合项尽快补全材料。补全的材料经认证中心文件复审。

四、 签订认证合同阶段:
1、 寄发合同:中标认证中心确定签订合同,则将一式两份的合同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后,给企业寄发,合同中将明确规定认证费用。
2、 确认合同:企业认真阅读合同后,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企业公章,将其中一份寄回中标认证中心,另外一份留企业保存。
五、 缴纳费用阶段:
企业收到合同之后,应尽快按合同上写明的认证费用将款汇至指定银行帐户,并将底单传真至中标认证中心。以便安排现场审查及后续工作。
六、 现场审查阶段:
中标认证中心收到汇款底单之后,将组成审查组,同时与企业联系确认审查时间,并将审查计划及审查大纲传真给企业,企业可按照审查计划来安排当天的现场审查。
七、 抽样检测阶段:
1、 现场抽样:
现场审查人员将在企业审查现场抽取申请认证产品样品,由中标认证中心送至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一般检测产品最主要的环保指标。
2、 付费:
企业在收到中标认证中心下发的检验付费通知单后,应尽快将指定金额汇至检测机构,并将付款底单传真至中标认证中心,以便检测机构尽快出具检验报告。
3、 检验报告:
检测机构出具检验报告后,中标认证中心将检验报告正本寄回企业,副本留存中标认证中心归档。
八、 取得证书:
1、 报告阶段:
中标认证中心将根据现场审查情况及检验结果情况撰写综合审查报告,并对综合审查报告进行评审。
2、 评定阶段:
综合审查报告将送交技术审查委员会,技术审查委员会将对企业申请认证的所有材料进行综合评定。
3、批准阶段:
技术审查委员会将企业申请认证材料上报认证中心主任处,由中心主任批准。办理注册手续,并向合格企业颁发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
九、 监督管理:
1、 使用标志:
企业应在证书有效期内(中国环保产品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按规定使用中国环保产品认证标志。
2、 年度监督:
证书有效期内,企业每年应按规定进行年度监督,年度监督时由中标认证中心与企业联系进行现场审查,企业应准备一年之内的检验报告及其他相关材料。
十、 复评审查:
企业应在证书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中标认证中心提出复评申请,复评申请程序同初次认证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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